日期:2025-07-30 03:42:5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管理制度类
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工作无人负责或推诿扯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失关键内容,如未涵盖危险作业管理、设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等重要方面,或内容陈旧、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要求。未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进行评审、修订,不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和法规政策更新。未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晋升等挂钩,导致责任制落实缺乏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二、安全投入类
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足或挪作他用,影响安全设施建设、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工作开展。安全投入资金未专款专用,账目混乱,无法准确反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投入必要资金,导致隐患长期存在,增加事故发生风险。三、安全培训教育类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或培训计划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满足不同岗位员工的安全培训需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仍继续任职。新员工入职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时间、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员工不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或证书过期未及时复审仍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未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员工不了解新情况带来的安全风险。四、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类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不清楚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无法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如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或隐患排查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照“五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或逾期未整改。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结果,导致员工对工作场所安全状况不了解。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类
选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老化、损坏严重仍继续使用,未及时更新或维修。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设备带病运行,安全性能下降,增加故障和事故发生概率。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如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失效,未按规定进行校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或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六、危险作业管理类
未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进行审批,作业人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危险作业。危险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未制定专门的安全作业方案,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在危险作业过程中,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监护人擅离职守,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七、应急管理类
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演练走过场,参演人员不熟悉应急响应程序和各自职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种类不全,或物资过期未及时更新补充,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关键时刻无法正常使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延误事故救援时机。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或使用不当。九、相关方管理类
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将项目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出现空白和推诿现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保宇配资-保宇配资官网-可以加杠杆的炒股软件-股票配资十大平台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